寧人社〔2018〕146號
各區(園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江北新區社會事業局,浦口區社保中心,市各有關單位:
根據《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發布2018年度社會保險有關基數的通知》(蘇人社發〔2018〕160號)精神,經市政府批準,現就我市2018年度社會保險基數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我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月繳費基數上限為19935元,下限為3030元。期間參保人員月繳費基數大于等于3125元的,相應年度的最低繳費系數按1.0計算。
二、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我市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月繳費基數上限為19935元,下限為3360元。
三、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月繳費基數上下限,按照上述規定執行。
我市靈活就業人員2018年度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月繳費標準為300元,同時每月繳納10元大病醫療救助費。對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辦理退休手續后,醫療保險繳費年限不足規定年限的,月補足標準按本人退休前一個月繳費基數的9%確定。
我市靈活就業人員2018年度參加失業保險的月繳費標準為每人每月60元。
四、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間達到退休年齡或領取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年齡的參保人員,以及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間達到退休年齡的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員,基礎養老金計發基數為6645元,計算實際繳費工資指數的基數為79741元。
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年6月28日
|